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文件
苏城院教务[2012] 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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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为更好地保障教学运行秩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调停课工作程序,今后教师调停课工作一律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批。为做好这一工作,现将相关程序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调停课申请操作程序
1.任课教师用个人账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浏览器内输入地址219.219.194.252,输入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选择菜单“信息维护”—“教师临时调课申请”;
2.网上填写“申请表”:
(1)变动类别(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调课、停课等信息);
(2)课程选择(选择需要变动的课程);
(3)变动信息(选择需要变动课程的具体时间);
(4)变动前信息(起始周和结束周,如只调某一次课程,起始周、结束周数字应当相同);
(5)变动后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务必填写完全,注意“上课教室”选择时,必须先行“检测可使用教室”后,再从“上课教室”下拉框中选择);
(6)变动原因(必须详细填写);
(7)保存。
二、调停课处理流程
1.教师在网上填写完调停课申请单后,必须告知课程责任归属系部的教学秘书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经分管教学系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核。
2.教务处受理后及时对调停课申请进行网上审核,并将结果反馈给课程责任归属系部,由系部教学秘书通知任课教师,并通知开课班级所在系部。
3.院级公选课调停课申请通过审核后,由教务处负责通知两校区的物业公司,在教学楼电子大屏发布公告,同时在上课教室贴出通知。其它课程由开课班级所在系部通知相关班级学生、班主任和辅导员。
4.课程责任归属系部教学秘书打印调停课申请表,经分管教学系主任签字、盖章后,一联由系部留存备查,一联报送教务处备案。
三、注意事项
1.任课教师在申请调停课前,应预先和班级学生沟通,确保需要调换时间内无其他活动安排。
2.为了保证申请手续规范和数据准确,任课教师调停课务必以本人工号登陆申请,不得以他人账号替换。外聘教师的调停课申请可由课程责任归属系部的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秘书以外聘教师工号代为办理。所有调停课申请不得以系部账号申请,也不得在教务管理系统后台申请。
3.教师临时、紧急调停课可以凭情况说明、证明,由课程责任归属系部签字盖章后,在一周内补办网上调停课手续。
4.各系部教学秘书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选择菜单“智能排课”—“调停(补)课申请及处理”,可以查询本系部的调停课信息,教务处审核通过的为红色字体标示,审核未通过的为黑色字体标示。未通过教务处网上审核的调停课为无效调停课。
5.因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正在完善,即日起试行网上调停课申请及审批,11月1日起正式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