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和人才培养质量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办学点、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4〕20号)精神,为按时、保质完成我校本年度数据采集与上报,以及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的撰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本年度状态数据采集和人才培养质量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同步进行,各办学点、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制,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所撰写的典型案例有亮点、有特色。
二、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安排
为保证采集工作有序开展,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报送任务,此次采集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数据采集准备阶段
即日起至11月17日,各单位组织学习本次采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任务分工,人员落实,完成数据填报的准备工作。本次状态数据采集的统计时段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校本部采用江苏网络版(专业版TJS_V2.14b)进行数据采集,各办学点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用网络版进行数据采集。今年我校将不再举办数据采集工作培训,相关工作事宜将通过QQ群(群号:51547034)进行布置并给予支持服务。
(二)数据采集、审核和报送阶段
各单位组织人员进行数据采集,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后,于11月25日前报送。
校本部将于11月21日关闭网络平台,届时各系部负责人可至QQ群共享下载审核账户的账号和密码进行数据审核。
各办学点本次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不限制采集方式,只需将经审核后的46张数据单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即可,空数据表和具体填报要求请至QQ群共享下载。
(三)数据汇总完善阶段
11月26日至12月1日,省校对校本部及办学点数据进行审核、筛选、二次汇总,进行网上填报,对有疑义、异议的数据将返回各单位进行核查、订正,并根据最终汇总数据撰写《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分析报告》。
三、人才培养质量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安排
各单位自行选取内容,撰写典型案例3-4个。要求典型案例来自各单位高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要求突出办学亮点和特色,突出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竞争力。主要反映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开始形成,专业办学活力明显增加;系统培养渠道贯通,中高职协调发展;人才培养模式特色显现,培养质量提高;“双师”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素质有所提高;第三方评价制度逐步形成,质量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等等。具体内容可筛选师生获奖、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学术研究与科技服务、优秀毕业生、创业或就业、团学活动、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成果、质量保障举措与成效、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实训条件建设、中高职衔接等方面的突出成效与特色成果。
人才培养质量典型案例的报送形式为:标题+文字+图片(或表格),其中文字部分不超过200字,图片为jpg格式原图。其中,“标题”要准确恰当;“文字”部分要高度概括、提炼精当、逻辑严谨、用词准确、表述流畅;每个案例所配图片(图表)可不限于1幅。各单位请于11月25日前将典型案例电子稿(Word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事项
为确保状态数据采集和人才培养质量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单位需分别指定联系人并填报联系人信息表于11月1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教务处)许文静;联系电话:025-86265384
(校办)郭海燕;联系电话:025-86265312。
电子邮箱:317079328@qq.com
附件: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和人才培养质量典型案例征集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2014年11月13日
附件:
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和人才培养质量典型案例征集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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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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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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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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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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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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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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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质量典型案例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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