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班:
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助〔2019〕1号)、《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城院〔2022〕25号)及《关于开展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审核认定等程序,拟确定李肖等185人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报送学校审批。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设计学院党总支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设计学院党总支部
联系人:邹佳老师
联系电话:83774849
地址:定淮门东校区综合楼(北楼)304办公室
设计学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