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班: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城院学工〔2024〕47号)及《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审核认定等程序,拟确定孙含艳等161人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报送学校审批。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4年9月28日至10月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设计学院党总支反映情况。非实名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设计学院党总支部
联系人:邹佳老师
联系电话:83774849
地址:综合楼(北楼)304办公室
设计学院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