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8浏览次数:285发布人:系统管理员打印PDF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入2012届城职院毕业生的电子邮箱、职务情况
请各系于2012年9月15日前在奥蓝系统毕业辅助的相关栏目中录入2012届城职院毕业生(本科除外)的电子邮箱、职务情况,具体要求:
1、“联系方式”栏中录入“毕业生有效电子邮箱”;
2、“职务情况”栏中录入“毕业生从事的具体工作岗位”。
二、继续跟踪、反馈2012届毕业生就业材料
1、及时收集毕业生就业反馈材料
请各系继续密切跟踪毕业生,重点是“未就业”“双困”毕业生就业情况,特别是就业率暂时偏低、就业质量不高的单位,并于8月25日前反馈2012届毕业生就业材料,完成初次就业率目标要求为85%等目标任务
2、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反馈材料
1)各系严格审核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灵活就业材料中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单位公章、时间等信息。
2)对就业反馈材料审核且确认无误后,审核人务必签署本人姓名和审核日期,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就业工作评优一票否决
3、及时上传毕业生就业信息
各系的就业信息须通过就业指导中心上传至省教育厅,所以各系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上传毕业生就业信息,具体要求:。
(1)请各系及时在奥蓝系统中录入毕业生就业反馈信息(在扩展项7中做好标记)。
(2)及时通过就业指导中心上传就业数据
①就业指导中心上传派遣(含改派)和就业反馈数据的具体时间为:
 2012年暑期期间:7月17日、7月27日、8月3日、8月13日、8月23日;
正常上班时间:每月10日、20日、30日(节假日顺延)。
②上传就业数据具体程序
请各系于就业指导中心上传就业数据当日上午10:00前,在奥蓝系统中做好上传数据,同时携派遣(含改派)或就业反馈就业材料到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现场审核、反馈,并于当日下午3:00后,完成领取报到证、寄送档案等相关工作。
三、毕业生改派(即报到证改签)
1改派时效及条件
(1)已办理《报到证》,又需改变就业去向的,在规定期限内可申请办理改派手续。
(2)毕业离校超过两年的,原则上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3)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已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4)改派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到南京市市属单位的需出具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接收函;
②原来的报到证(蓝联),人才服务中心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原报到证上签署“同意改派”意见,并加盖公章;
③若原报到证开至具体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须出具与原单位的解聘证明。
 
请各系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工作,特别是暑假期间,因就业指导中心既要要办理各系,也要办理城职院、电大系统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含改派)、就业材料反馈等事情,故请各系一定在奥蓝系统中做好数据后,由辅导员统一到就业指导中心处理报到证办理、就业材料反馈和档案寄送等相关工作,敬请各系理解,客服困难,积极配合!
 
 
 
就业指导中心
201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