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4浏览次数:282发布人:郭海燕打印PDF

教学班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62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学生的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和省政府改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举措。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并认真组织落实好这项工作。

、各教学班要严格按照《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苏教助〔2008〕9号)精神,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有关学生信息。非江苏籍的学生须与原户口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回生源地办理。

三、申请贷款额度每生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录入工作5月20日前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学生核对信息无误后各单位系统审批通过后,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签名。

五、各教学班应在毕业班学生离校之前集中开展贷款确认工作,提醒学生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核对贷款合同信息,指导学生合理制定本息归还计划。同时,对续贷需求的学生,各单位组织学生离校前登录开行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注:首次贷款学生无需完成此项工作),截止时间为5月20日,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忘记登录名可以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系统;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数字(如19890101),若密码忘记,可以尝试使用密码找回功能重置登录密码,可以联系95593或县级资助中心工作人员重置登录密码。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首页可以查询县级资助中心联系方式。)

六、注意事项:

1、暑假期间受理贷款,请学生留意各类媒体信息,并能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或县教育局咨询办理事宜。

2、学生申请贷款前应充分了解贷款政策,并与家长沟通,对恶意申请贷款而不办理者,学校将取消其今后申请贷款资格

3、单位需充分了解贷款政策,认真组织,妥善落实,确保我校201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未尽事宜请各单位致电学生工作处联系人:丁云联系电话:025-86496570。

                                         传媒与设计学院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