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良好的学风,鼓励、学习和表彰先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我院学籍的在校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时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年3月进行评选;先进班集体每年9月进行评选。
三、评选名额:“三好学生”不超过班级人数的8%;“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班级人数的5%;先进班集体不超过在校班集体数量的18%。
四、评选条件:
1. 三好学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关心国家大事,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上年度获得过校奖学金或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二分之一。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参与院内外各项技能竞赛及文体活动。
(4)评选考察期内未受过行政和党团组织处分,无夜不归宿、旷课等违纪现象。
2. 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2)担任班级、社团、学生会等主要干部时间达半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任职半年以上,热心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学生中能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能比较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院内外的各项技能竞赛及文体活动中,至少有一次院级或以上荣誉。
3. 先进班集体
(1)班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班委成员团结合作,以身作则,模范作用好。
(2)全班同学政治思想良好,积极向上,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尊敬师长,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学习风气浓,课堂纪律好,行为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班风。
(3)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且取得较好的成绩。能有计划地组织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格调高雅的班级文体活动。班级学生所在的宿舍常被评为文明宿舍。全班同学都能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能及时制止各种违法行为和消除各种不良倾向。
五、评选办法及要求
学院成立测评领导小组,由院党总支负责人、辅导员和班主任、教师代表组成;各班级成立测评工作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
本办法由传媒与设计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