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9-23
    部门职责:1.所属专业日常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2.学科、专业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3.学院实训中心建设、日常运行和管理4.校企合作、社会服务项目和科研项目的运行与管理5.党总支、团总支、安全保卫、工会及关工委工作6.全省各办学点相关专业的教学指导和检查工作7.学校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机构设置1、学院办公室2、学工办公室3、影视广告系4、数字媒体系5、装饰艺术系6、学院实训中心人员分工及职责院长耿强主持学院工作。负责专业群和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和科研工作。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袁寿荣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党建工作、宣传工作、学生社团和工会工作。副院长孙培松负责学院教学工作、专业建设、督导、招生和校企合作。学院办公室主任徐亚负责学院办公室工作。学生办公室主任董迅石负责学生办公室工作。影视广告系系主任高峰负责影视广告系工作。影视广告系系副主任高明协助系主任做好影视广告系工作。数字媒体系系副主任陈震负责数字媒体系工作。装饰艺术系系副主任刘娜负责装饰艺术系工作。学院实训中心副主任郦文俊负责学院实训中心工作
  • 2016-09-23
    一、作风建设重点工作和改进目标抓教风,一是强化备课环节,教师备课更加投入,教学效果明显提高。二是强化课堂管理,学生到课率明显提高,保障教学活动顺利实施。促学风,一是旷课情况明显减少,其他不良学习习惯有较大改观。二是旷宿情况明显减少,宿舍卫生有较大改观。二、主要措施1.开展专项备课检查:开展新教师说课,新教师上课前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说课活动,并对开新课的其他教师同时开展说课活动,不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经过教研室审核方可进行授课;开展教师教改检查,所有授课的教师在开课之前根据学情向学院提交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在教案中加页说明),确认后方可进行授课;开展备课案例检查,理实一体化课程需提交相应的可用于示范的备课案例,在学院组织的备课检查中,此项也列入评比标准。(负责人:孙培松)2.加强课堂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实施院领导、辅导员、任课教师三方联动点名制度。任课教师严格实行课堂点名,认真签署班级日志。辅导员每周对自己分管的班级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到班点名,院领导每周不少于一次随机到班点名,每月公布班级检查情况。建立健全学院评奖评优机制,开展先进个人和文明班级评选。严肃纪律,规范违
  • 2016-09-23
    为落实《江苏开放大学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我院班主任工作重点,具体如下:1.班主任应及时掌握本班同学学习状况及学业成绩,保存下所有学生成绩及取得证书等资料。特别关注学业成绩有较大问题的学生,采取相应有效措施,督促完成学业。每学期同本班授课教师联系2次,了解班级学生课程学习情况并留下记录。2.每月召开一次班级会议,每学期组织两次班级活动。3.对于本班同学参与的第二课堂、技能竞赛和顶岗实习等同学业相关的教学活动要积极引导、配合组织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服务。4.做好毕业班就业推荐工作。引导学生面对现实,正确地评价自己,克服不良心理障碍,保持务实心态,树立理性的就业和择业目标,努力提升就业率指标。
  • 2016-09-23
    第一章总则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不断进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德育素质、学业成绩,其中每个部分又分若干子项。综合测评的成绩是考评学生的主要依据。第二条综合测评的成绩的分数构成:德育素质分(满分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学业成绩分,分别按30%、70%的比例折算,即综合测评分=学业成绩总分*70%+德育素质分*30%,体育成绩不计入总分,但成绩须合格才能参评。第三条综合测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其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的主要依据。第二章德育素质测评第四条德育素质分的计算与要求:由奖励分、处罚分组成,奖励分、处罚分由班级测评小组会同班主任、辅导员评定,德育素质分=奖励分—处罚分。(一)奖励分1.校园文化、专业技能类比赛(包括诗歌朗诵比赛、演讲比赛,各类、各级专业比赛,通用技能等,以获奖荣誉证书为准)(1)在全国比赛中获奖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
  • 2016-09-23
    为树立良好的学风,鼓励、学习和表彰先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一、评选范围:具有我院学籍的在校生及班集体。二、评选时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年3月进行评选;先进班集体每年9月进行评选。三、评选名额:“三好学生”不超过班级人数的8%;“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班级人数的5%;先进班集体不超过在校班集体数量的18%。四、评选条件:1.三好学生(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关心国家大事,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上年度获得过校奖学金或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二分之一。(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参与院内外各项技能竞赛及文体活动。(4)评选考察期内未受过行政和党